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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参保职工 注意啦!这笔补助截止时间3月31日,逾期不再享受
争做车间垦荒人
台州市本级、台州湾新区各参保单位职工:
2021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补助时间截止到3月31日,逾期将不予补助。
(例:A单位2021保期医疗互助参保有效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,那么,A单位职工在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(含)期间的住院医疗补助须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)
请符合条件的患病住院职工抓紧时间申请补助。
地址:台州市府大道406号工会大楼西面
电话:0576-88513375
台州市职工服务中心
2022年2月22日
小贴士:如何报销
职工通过职工服务中心申请补助办理,应提交以下资料:
1、《台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》一份,由本单位工会审核人签批并加盖工会印章;
2、申请住院补助的需提供《医疗住院收费票据(电子)》或当地医保部门的《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(结算)单》原件及复印件二份、出院小结复印件一份等;
3、申请“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”或“女职工特殊病互助保障”的,需提供首次诊断病历本和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、诊断报告单(如 CT、磁共振、B 超、病理切片报告单、血液检验报告单、影像学报告等)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4、申请“死亡慰问金”的,需提供公安部门或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材料;家属申请时,需提供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;
5、申请补助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6、中心收到申领材料后,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,对材料不完整、不规范等问题应一次性告知。初核完成后,按程序进行复核、审批,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(汇款)方式转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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